2012年6月1日起对中国公民提交的出生公证文件有新的要求

对于中国公民提交的出生公证,2012年6月1日起有新的规定,在新的规定里,户口的公证书将起到更大的作用,原因是需要提供源文件的出生公正有时候很难提供,特别是对于在1996年3月1日以前出生的中国公民来说。这个日期以前出生的人,有的父母是在家生产的,在医院生的话医院当时也没有给过出生纸,而且卫生部规定对这个日期以前出生的人,医院不补办这个出生证明。一个解决办法是去派出所/公安局让提供一个证明,然后对这个证明进行公证,但是有的时候派出所/公安局不给这个证明。 在办理这个过程中,很多人从一个部门被推到另外一个部门,受尽委屈。 新的规定里,中国公民仍旧需要提供有源文件的出生公证,但是户口的公证将起到很大的作用,如果这个有源文件的出生公证很难取得的话。

官方的连接如下:

http://www.minbuza.nl/producten-en-diensten/burgerzaken/legalisatie-van-documenten/landeninformatie/c/china.html

http://english.ind.nl/nieuws/2012/new-policy-on-chinese-source-documents.aspx?cp=111&cs=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