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父母对在荷兰的子女的赠与以及资助买房

在荷兰,如果父母向自己的孩子给予金钱赠与,那么子女作为赠与的受惠者,需要交纳10-20%的赠与税。但是如果父母满足以下条件,那么子女对收到的金钱赠与可以不用交任何赠与税:

– 赠与者(这里比如说是父母),不在荷兰居住。

如果赠与者(这里比如说是父母)是荷兰人,然后离开荷兰的时间还没有超过10年,那么子女还是要交赠与税的。

如果赠与者(这里比如说是父母)不是荷兰人,但是曾在荷兰居住,然后离开荷兰的时间还没有超过1年,那么子女还是要交赠与税的。

以上消息来源于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belastingdienst.nl/wps/wcm/connect/bldcontentnl/belastingdienst/prive/relatie_familie_en_gezondheid/schenken/schenking_krijgen/bijzondere_situaties_waarin_u_geen_schenkbelasintg_betaalt/de_schenker_woont_al_langer_in_het_beuitenland/de_schenker_woont_al_langer_in_het_buitenland

对于大部分在荷兰的中国人来说,很多人的父母从来没有到过荷兰,那么肯定是满足免赠与税的条件的。

子女收到赠与之后,虽然免了赠与税,但是如果钱不花,存在银行里,那么这个钱算做资产,每年需要交纳1.2%的税。子女在荷兰收到赠与后,可以用这个钱来买房子,那么就可以少向银行贷款或者根本不用贷款了。

另外一个常见的方式是子女向中国的父母借款来在荷兰买房子。好处是贷款利息在荷兰可以退税,但是不利之处是子女必须每个月按时向父母支付利息和本金,鉴于国际转帐的费用,这个费用常年下来也不少。除此之外,子女也必须有这个经济能力来支付利息和本金。如果中途支付不起,没有实际的支付行为,那么利息就不能退税了。

从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的贷款都受一个叫renseigneringsverplichting的法规的管制。所有的买房贷款的信息都需要向税务局申报存案,通过银行定下来的贷款,银行会自动向税务局申报,而向父母贷款买房的子女则必须自己向税务局申报。申报时间必须是在贷款的当年,最晚不超过下个年度的12月31日。如果房子过户是在2013年1月1日前,但是向父母贷款是在2013年发生的,那么可以不用向税务局申报。

 如果您想从中国的父母那里贷款在荷兰买房子,可以联系柯南财税具体咨询,我们为客户提供以下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和流程如下:

– 分析客户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建议,比如父母去世对这个贷款有什么影响,自己中途失业或者不能工作对这个贷款有什么影响等

– 提供贷款中文和荷兰文范本,请客户修改和最终确认签名;

– 提供给公证处相关的信息

-向税务局申报贷款情况

-为客户做当年的利息退税

-为客户做以后每年的年终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