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在荷兰注册子公司实现移民的几点建议

我对前来咨询荷兰投资移民的客户总是先告知其风险,荷兰不是移民国家,仅仅为了移民而花钱在荷兰注册空头公司,采取为自己发工资计划5年后拿永居的移民方式我公司不办理,这种方式虽然不违法,但是有违荷兰政府为鼓励投资而给KM居留(高技术移民居留)的初衷,况且这样的操作方式对客户风险太大,本着为客户着想的原则,我公司不办理这种移民服务。

荷兰政府检察部门和移民规划局已经在2010年针对涉嫌滥用申请知识移民的中国企业或公司展开了调查,涉及到了有200多家中国公司上千位中国人 ,所有的涉及到的公司居留许可均被移民规划局召回或取消。 很多人请律师打官司,可是很多时候律师这些案子都不接了,因为事实太明显,很多这些公司根据资料好像是运营的公司,事实上,没有任何的商业行为,没有营业额,更糟糕的是,很多人听信了国内中介吹嘘的荷兰没有移民监,这些取得的居留卡的管理荷兰子公司的人几乎不在荷兰,这些都违反了这个居留要求的把荷兰作为主要居住地的基本条件,所以很多时候律师那里也是无力回天,官司打赢的胜算很小,于是根本就不接类似的案子的。

这个调查的后果就是移民局加强了类似的居留申请的核查,以前是移民局首先信任你,除非你有让他不信任的反证,现在移民局处理类似的CASE,都是先假设你是不值得信任的,除非你提供的资料能够证明你值得信任。所以目前的类似的移民居留申请就要提交比以前更多的材料来证明自己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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